时下,一些“职业物闹”将拥有大量维修基金和公共收益的小区视为“肥肉”,通过潜伏在小区内挑动对立、威胁拉票等手段,推动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更迭,进而掌控小区资源、牟取私利,导致小区矛盾复杂激化。(5月28日半月谈)
东部某小区业主刘先生与小区内潜伏的“职业物闹”博弈了两年多。刘先生发现,他所在小区的“职业物闹”核心成员有2至3人,外围有20多人。他说,“这些人有组织,有资金支持,有法律顾问。他们先用‘换物业、改善环境、涨房价、分受益’等话语煽动业主,再炒作业主对立话题,制造谣言。”甚至“上门威胁小区居民,让一些业主不敢反对他们”。
媒体记者调查发现,“职业物闹”渐趋活跃,他们常以维权名义挑起小区矛盾,最终达到对物业项目“撬盘”目的。其“专业”手法如下:首先,挑选业主多、有维修需求和公共收益,且是“生人社会”的小区;其次,在小区挑话题、带节奏、下结论,制造矛盾,抹黑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最后,掌控新业委会,更换物业,再上新项目,发包给关联公司,逐步掏空小区维修基金和公共收益。
“职业物闹”何以越闹越凶?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有所下降,增加了业主不信任感;二是大多业主尚未养成“花钱买服务”自觉,或长期拖欠物业费,或期待缴纳低端物业费享受高端服务;三是小区“生人社会”特性明显,80%以上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漠不关心,容易被“带节奏”。
上述问题经年累月交织、发酵,导致一些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矛盾日深,事关维护业主权益、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重大事项(如:成立业主委员会、合理提高物业费、公共区域收益归属、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修缮安防、消防设施等)难以开展。凡此种种,互为因果,步入“死循环”,成为滋生“职业物闹”最佳“土壤”。
综合媒体披露,近年发生疑似“职业物闹”小区有如下特征:业委会选举或“一波三折”,或“无果而终”;小区房价持续走高,物管成本大幅上涨,物业费提价却被无限期冻结,物业公司经营“压力山大”;小区安防设施落后、消防设备老化、安全隐患重重等重大而紧迫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指导各地制定属地“物业管理制度”的文件,是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二十年来,沧海桑田,我国城市化进程突飞猛进,各式住宅小区居民达数亿人,伴随随而来的是小区业主自治、物业管理等累积大量亟待解决的问题,“职业物闹”只是“冰山一角”。许多业内专家研讨和诸多实践表明,现有物业管理法规似乎“力有不逮”。
因此,治理“职业物闹”之类难题,亟待立法赋能。立法机关务必将小区物业管理当作加强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重要抓手,与时俱进,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平衡各方权益,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堵塞漏洞,尽快修订、完善物业管理法规,引导我国小区业主自治和物业服务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