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州税务局
发布《昌吉州2023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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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全州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参保缴费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
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共14个档次。为各类困难群体及脱贫人员保留100元缴费档次,参保人员选择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领取的养老金越多。
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一级、二级残疾)可享受政府代缴1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鼓励有能力的政府代缴人员,选择高档次缴费(先自行交费后政府代缴),享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村干部等参保人员,根据县(市)现行政策享受财政补贴。
三
缴费时间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25日。
四
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缴费:
(一)打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小程序“新疆税务社保缴费”,按照提示操作缴费。
(二)打开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按照提示操作缴费。
五
缴费查询
注册登录“新疆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或APP,参保人员可在线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参保登记、续保、停保、基本信息变更、待遇申请、待遇资格认证、缴费及待遇信息查询等业务。
★“新疆智慧人社”APP(微信小程序)安装方式:
1.可微信小程序搜索“新疆智慧人社”,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2.应用商店或浏览器搜索“新疆智慧人社”,下载并实名注册。
六
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测算
★享受待遇补贴惠民政策:
(1)缴费年限补贴: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缴费,每月增加2元基础性养老金。
(2)老龄倾斜政策:给予70-79周岁(含)城乡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给予年满80周岁(含)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增加10元基础养老金。
(3)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参保人员在缴费或享受待遇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并按照参保人死亡当地4个月基础养老金标准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温馨提示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也可以选择缴纳企业职工基本(灵活就业)养老保险,需先暂停城乡养老,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不得重复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不受户籍限制,可在各县市社保办事大厅或者线上渠道办理(如“新疆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或APP、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原则上缴纳养老保险费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高。
选择基数档次及缴费金额如下
(2022年度缴费标准)
备注:2022年社平工资暂未更新,现暂执行2022年度缴费标准,社平工资调整后需进行基数补差
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州税务局
2023年4月30日
来源: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州税务局
编辑:冯潇莹
校对:郑子栋
责编:李炜玢
审核:王彦君
终审: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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